九月,一名女性在結婚典禮前跳樓自殺;
十月,一名女性從地鐵月台一躍而下,遭急速駛來的電車輾斃;
然後,又是一名女性於深夜狂奔向十字路口,遭煞車不及的計程車撞上,重創身亡。
(以上出自出版社商周的簡介)
人,會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嗎?
如果會,那是被逼迫的嗎?
能夠用以逼迫人心的又是什麼呢?
這本作品很特別的是……
最後的結局並沒有指責誰是〝錯的〞,反讓主角對於殺人者作法產生認同感。
雖然以前宮部美幸沒有寫過這樣的作品,
不過,就我的感覺,她的確是走社會派推理路線,因此並不會很讓人很驚訝。
仍然是部描寫重點在於感情,而非推理過程的作品。
主角日下守是個具有特殊背景的孩子,
他的父親因侵占公款潛逃,而造成社會對日向家的偏見。
「小偷的小孩就是小偷!」這種說法對守而言,是已經習慣,卻又極力想反駁的事。
而這次姨丈的計程車又造成了一名女孩死亡……
他努力地想為姨丈洗刷冤屈,卻又發現死者之間的關聯,並不是隨機選樣那麼單純。
故事當中,交待了很多人的背景,有些看似次要,甚至是不必要,
卻會在宮部美幸的安排下,有著重要的解釋功能。
可以說是整部作品皆環環相扣,完整地交待故事,有因有果。
雖然我無法接受〝有理由的殺人〞就值得憐憫這種事,
但是,或許我也會做跟日下守一樣的處置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