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騙事件的後續

又來了,小孩子的行為。
對方說要還錢之後,
出現了一堆〝路人〞或是不留姓名的留言,
攻訐這個犯了錯的孩子。

老實說,我並不會原諒這個孩子所犯下的過錯,
但是,既然願意退還所有的款項,那麼我就不再追究法律責任。
畢竟,五年的刑期,還有一輩子詐欺犯的標籤,
對一個15歲的小孩來說太沉重,
同時,就算硬加上了罪名,她也還不到能明白這種沉重的年紀。

這時候跑出路人來鬧版……
既然是路人,我不懂有什麼資格可以說
〝試問這樣的”澄清”叫受害者們該如何接受??〞
真是夠了,愛湊熱鬧者,以及想把事情搞大的匿名者。
反正我拿到了自己的那份退款,
就不會再管這件事了,屆時要報警或是要上法院,都跟我無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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